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。培育发展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,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,鼓励开发和推广成本低、周期短、适用面广的数字化解决方案。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上云,推动计算机辅助设计、制造执行系统、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普及应用,引导广大中小企业加快实现生产过程的数字化。
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。加强5G、人工智能、工业互联网、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扩大高速率、大容量、低延时网络覆盖范围,鼓励制造企业通过内网改造升级实现人、机、物互联,为共享制造提供信息网络支撑。
强化安全保障体系。围绕应用程序、平台、数据、网络、控制和设备安全,统筹推进安全技术研发和手段建设,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,强化共享制造企业的公共网络安全意识,打造共享制造安全保障体系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推进。指导成立共享制造产业联盟,聚集生产制造和互联网领域的骨干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,搭建合作与促进平台,建立平台企业资源库;推动平台企业等积极开展国际合作,更深更广融入全球供给体系;加强对共享制造平台运行的监测;充分发挥联盟、行业协会等各方的作用,组织开展标准研制、应用推广、信用评价、认证评估及重大问题研究,通过发布报告、行业交流、召开共享制造发展大会和推进会等方式,加强宣传引导和支撑保障,助力共享制造创新发展。
(二)推动示范引领。在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活动中,面向基础条件好和需求迫切的地区、行业,遴选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、可复制可推广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和项目,及时跟踪、总结、评估示范过程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和新经验,加强典型经验交流和推广,进一步推动共享制造在不同行业的深度应用和创新发展。支持共享制造企业积极申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,开展共享制造试点,及时跟踪、总结经验,培育共享制造供应商,形成共享制造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。
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人民政府,国家发展改革委: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