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经信委(工信委)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,各派出机构,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:
今年下半年,全国电力建设工程(特别是新能源、抽蓄建设工程)继续处于大规模集中建设期,随着点多、面广、作业量大的施工任务全面铺开,现场作业风险辨识和管控难度进一步增大,电力基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;加之目前全国防洪度汛处于关键时期,天气多发、频发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,给电力施工带来较大影响。为了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。电力建设工程建设、工程总承包、勘察设计、施工和监理单位(以下简称“各参建单位”)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讲话精神,严格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,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,将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,严防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。各参建单位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,充分尊重工程建设周期的客观规律,科学确定工程建设时间节点,严防由于抢工期、超能力作业引发的施工安全隐患。近日,经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《“十四五”循环经济发展规划》(发改环资﹝2021﹞969号,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全面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、主要任务、重点工程行动和保障措施,指明了“十四五”循环经济发展路径,对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,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,助力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。
一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
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,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、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,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。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战略,从新发展阶段我国资源环境领域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来看,推进循环经济发展、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必要性不仅没有降低,反而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更加迫切,其对推进绿色发展,保障国家资源安全,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来说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。
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。资源环境问题,说到底是发展方式问题,根本改善生态环境状况,必须改变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、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、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。而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,以“减量化、再利用、资源化”为原则,以低消耗、低排放、高效率为基本特征,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,是对“大量生产、大量消费、大量废弃”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将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之一,发展方式改变之大、成效之大未有。但总体上看,我国经济发展仍显粗放,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高,绿色发展仍然处于爬坡过坎的负重期、转型期。“十四五”期间是我国推进绿色发展的关键阶段,更需要深化社会各界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,推动形成社会共识,把发展循环经济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,推广循环经济理念,加快构建区域资源循环体系,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动国民经济绿色化的重要途径,加速循环经济的法制化、制度化、机制化和产业化进程,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型。
发展循环经济是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




